玉树市法院为切实审视和检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干警通过各种方式检验自身“学、听、改”情况,认真开展活动。
一是认真学,“你追我赶相互查”检验学习成果。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对干警的学习记录、民情日记等材料的检查,增强干警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组织干警进行集中学、相互查、互相提问题、开展讨论座谈等,交流学习心得,知悉干警学习情况,检查干警是否真正用心理解群众路线,是否通过学习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将活动开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工作中时刻注意践行群众路线。
二是广泛听,“走出去、请进来”征求各方意见。开展座谈会,就领导班子和成员四风问题征求干警和群众的意见。并由院长亲自带头,深入到联点村社,农牧民家中,了解他们对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及法院领导班子四风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庭审观摩、庭审亲历等活动,将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请进法院,向他们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倾听各方意见,并对意见和群众诉求及时进行梳理、归纳和汇总。
三是用心改,“边学边查边改”建立长效机制。制作群众路线活动的相关台账,对开展活动的情况详细进行记录。对梳理出来的意见和问题建立整改情况表格,从法院各个工作环节入手,在诉讼调解、服务效能、庭审纪律、案件质量、作风形象等方面进行改正,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及时解决或者暂时无法改进的,建立改进计划和及时汇报,解决好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整改的长效机制。